今天的文章當中,我們將看看有史以來設計最惡劣的汽車設計,你會驚訝于人們當初的想法。
這輛車是當時用來和馬車共享道路時發(fā)明的。但有時候會造成道路交通的擁堵,因為有些馬比較害怕。密歇根州的烏利亞史密斯想了一個辦法,就是在車頭前面掛一個木頭馬頭。這樣就與馬車相似,欺騙過了馬,道路擁堵得以解決。按照史密斯當時的建議,木頭馬是空的,里面裝燃料。
只有四個車輪的汽車,對設計師米爾頓里弗斯來說并不是很好,他認為汽車的輪子越多行駛越流暢,1910年米爾頓里佛斯決定重新設計。他焊接了一些零件,增加了兩個車軸,并附加了兩個車輪。他在印第安納波利斯展出,沒有接到任何訂單。
這輛巨大的摩托車重1500千克,全身銅管,使用V8發(fā)動機,這個想法是詹姆斯·斯克里普斯·布斯的一項創(chuàng)新,他是一位自學成才的工程師。
到了這個時候,汽車工業(yè)開始加速,比如:凱迪拉克和勞斯萊斯相繼誕生,并利用汽車技術生產頂級豪車。隨著進步,汽車工業(yè)也出現(xiàn)另一個極端,遠離當時的發(fā)展思路。以布里格斯和斯特拉頓飛鳥來講,它在設計之初就不能以汽車來稱呼。傳單基本上是一個長凳,附上自行車輪,這輛車的目的是節(jié)儉材料和降低成本。它沒有汽車應該具備的車身、懸架,甚至沒有擋風玻璃。這個車使用一個2馬力的小型發(fā)動機驅動后輪。
富勒節(jié)能車由R·Buckminster Fuller設計,他的意圖是讓模型使用噴氣發(fā)動機,成為一輛飛行汽車,據說車輛的翅膀是要充氣的。當你需要開車的時候,它就是一輛汽車。當你想飛行的時候,翅膀充氣之后就可以飛行。
最終這個想法失敗了,因為翅膀一直沒有可靠的方案,就成了一輛不像汽車不像飛機的大滾筒。
20世紀30年代生產的氣流有一個缺陷,因為它使用了20世紀50年及以后的汽車開發(fā)設計,但在當時技術并不夠好,不足以維持這個模型。
氣流被設計為空氣動力學主體,50:50的重量分布,全車使用輕質量鋼架構,這與當時美國人的想法有很大不同,他們不同意這樣的設計。
戰(zhàn)后美國第一輛超跑Hotshot,但是最終也失敗了。這個車有時候會變的很慢,不可靠,這樣駕駛起來變的很危險。另一個原因是它太輕,才550公斤。它是來自辛辛提那的設計師Powel Corsey Jr設計,他最初是一位廣播明星,想要冒險制造汽車。
這輛法國血統(tǒng)的汽車設計師犯了一個錯誤,使用了很薄的金屬,很短時間內就容易生銹。這輛車的外觀就和當時其他汽車沒有什么區(qū)別,但是薄的鐵皮,讓他看起來搖搖晃晃的。
除了設計之外,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起步速度很慢,需要32秒時間才能達到100公里/小時的速度。即使這樣,它在當時也有200萬輛的銷量。人們當時把它當做我也擁有一輛車的象征,就像之前的奇瑞QQ一樣。
這輛車的設計由俄亥俄州居民Caud Dry和Dale Orcutt設計出來的,旨在設計經濟實惠的汽車。他們只是設計了一個外形和框架,后續(xù)工作需要由有經驗的汽車制造工人來完成,也可以說是一個巨大的DIY模型。當時不能達到國家的安全標準,就逐漸消失了。
1934年開始研制,是一種有三個輪子的單翼飛機,有趣的是當它降落之后,它的翅膀就可以像昆蟲翅膀一樣折疊收起來。但是這個想法在當時是非常致命的,如果在飛行過程中遇到強風,翅膀折疊了呢?
1957年最終完成設計,但是完工之后沒有人愿意冒險完成Aerobile的試駕,最后也不了了之了。